創意階級一書作者理查‧佛羅里達指出,一個吸引人的城市,一個具有高度文化能量的城市,絕對是從人開始累積的,換言之,不會是由空間及特展開始,一群有想法的人,可以改變一個產業的結構,車庫創業可以改變人類與電腦與網路的關係,文化生態也是一般,都是從人開始的,也都是由下向上發展的,紐約的蘇活區、北京的798、首爾的仁寺洞,其成氣候的方式以差異,但都是在蘊釀了足夠的能量後,才開始被重視,文化表徵來至其深層的文化結構,而文化單位必須有效引發該生態的擴張。文化生態就如同文化資本一般無意識的影響一地的文化發展,社會學家布荷迪提出的文化資本(Culture Capital)概念,「在社會空間中,散布著一種文化資本;它可藉由繼承或投資而轉移,以使人們獲得教化。」因此,我們經常發現一個現象是,我們把國外經驗帶回台灣後,卻無法真正創造出相關的成果,如同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獎勵辦法,藝術村的相關政策,及各類文化藝術節或雙年展,我們沒有想過我們的文化特質是什麼,要如何在被動的事物上規範,在主動的事物上鼓勵,民間消極面對的文化事業,政府就必須積極,必須堅持一開始的定位,並透過實踐來累積經驗,這是台灣的文化政策一直缺乏的視野,也就是百年大業的超然堅持。
我們自問有多少的文化機構(以公職為體系除外),其中的團隊累積了五年到十年的持續經驗,多數在體質的轉換上,代代不相傳,也不重視彼此累積的經驗,很有文人相輕的傳統風骨,當文化活動與文化空間的發展依托在人治的基礎上,實在非一國或一城市之福,我們看到宜蘭童玩節、高雄國際貨櫃藝術節及高雄鋼雕藝術節,都曾經擁有國際的焦點與注視,但目前一展不如一展,也都在政治意志下,都失去了獨立超然的本性,這樣的文化藝術節及組織,沒辦法創造出論述的高度,對於國際社會來說是無意義的,也漸得不到國際的關注,論述對於人類的文化也無貢獻,最多成為吸引選票的舞台,在文化的體系當中,台灣缺乏法制與超然的文化教育與推廣使命,卡爾塞第十屆文件展策展人凱薩琳‧大衛(Catherine Davis)透過藝術改造社會的基調,再次拉高了藝術的角度與涉入社會的使命,光州雙年展策展人恩威佐(Okwui Enwezor)提出藝術與教育的密切關係。台灣企圖透過文化空間建築與文化藝術節來振興一地的文化發展似乎顯得單薄,且當台灣文化政策以人治取代法治,大家還在期待振興文化創意產業的英明首長誕生的同時,我們還是不願正視文官的專業不足與本位主義造成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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